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700931A號令修正發布,請參閱。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700931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吳科員,電話:(04)3706-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