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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家文官學院與國立政治大學等六校合作辦理「公務學程學分班」,請有意願學習相關課程者報名參加。

作者 : 幹事蘇桂君 發佈日期 : 2024-02-22
一、 依據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113年2月16日國院中訓字第1131360057號函辦理。
二、 本(113)年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與國立政治大學、國立臺北大學、國立空中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及高雄市立空中大學合作開辦公務學程學分班,提供各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之未來參訓人員,預先研習相關課程,俾利參訓時之學習。各校課程自本年2月下旬陸續開班,請有意參加人員依各校報名時間自行備妥相關文件報名。
三、 各校招生資訊可於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nacs.gov.tw)最新消息或訓練主題/各項升官等訓練之「公務學程」項下查詢,各校課程摘述如下:
(一) 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含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相關學分班:
1、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行政管理碩士學程公務學程學分班」(如附件1):
(1) 授課期間:本年3月30日至5月25日,週五晚上及週六時段,合計54小時。
(2) 課程單元:團隊領導與部屬培力、危機管理(含風險管理)、政策規劃執行與評估、跨域協調與合作、公共議題溝通策略、策略績效管理、策略管理、情境寫作演練、專題報告。
(3) 授課方式:線上授課為主,2天實體課程(地點:政治大學校本部)。
(4) 招生人數:30人。
(5) 聯絡電話:02-29393091#51331,陳先生。
2、 國立中興大學法政學院「公務學程學分班-公共管理實踐專題」(如附件2):
(1) 授課期間:本年4月13日至6月2日,週六時段,合計54小時。
(2) 課程單元:專題研討與實作、跨域協調與合作、危機管理(含風險管理)、政策規劃執行與評估、策略管理、策略績效管理、團隊領導與部屬培力、公共議題溝通策略。
(3) 授課方式:實體授課(地點:中興大學社管大樓)。
(4) 招生人數:30人。
(5) 聯絡電話:04-22840823#576、577,邱小姐。
3、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公務訓練學程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開設2門課程(如附件3):
(1) 課程單元:組織行為專題(團隊領導與部屬培力)。
甲、 授課期間:本年2月24日至6月22日,週六時段,合計54小時。
乙、 授課方式:實體授課(地點:暨南國際大學人文學院)。
丙、 招生人數:15人。
(2) 課程單元:危機處理與談判技術專題。
甲、 授課期間:本年4月14日至6月9日,週日時段,合計54小時。
乙、 授課方式:實體授課(地點:南投縣政府綜合大樓1樓未來教室)。
丙、 招生人數:15人。
(3) 聯絡電話:049-2910960#2683,林小姐。
(二) 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含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及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相關學分班:
1、 國立臺北大學進修暨推廣部推廣教育組「公務人員行政管理碩士學分班」(如附件4):
(1) 授課期間:本年4月20日至5月25,週六時段,合計36小時。
(2) 課程單元:方案規劃、危機處理、績效管理與應用(以上均含專題研討與實務寫作研析)、行政程序法與案例解析。
(3) 授課方式:實體授課(地點:臺北大學民生校區)。
(4) 招生人數:30人。
(5) 聯絡電話:02-25024654#18410,楊小姐。
2、 國立空中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公務人員公共管理知能與實務學士學分班」(如附件5):
(1) 授課期間:本年4月8日至5月22日,週一、三晚上時段,合計36小時。
(2) 課程單元:方案規劃、危機處理、創意思考與創新、績效管理與應用。
(3) 授課方式:網路同步視訊。
(4) 招生人數:40人。
(5) 聯絡電話:02-22896997,許小姐。
3、 國立中興大學法政學院「公務學程學分班-法律與管理專題」(如附件2):
(1) 授課期間:本年4月20日至6月15日,週六時段,合計54小時。
(2) 課程單元:專題研討與實作、方案規劃、行政程序法與案例解析、危機處理、政府資訊公開法與案例解析、刑法瀆職罪與貪汙治罪條例及案例解析。
(3) 授課方式:實體授課(地點:中興大學社管大樓)。
(4) 招生人數:30人。
(5) 聯絡電話:04-22840823#576、577,邱小姐。
4、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學習指導中心「公務人員公務學程學分班」(如附件6):
(1) 授課期間:本年3月1日至7月5日。
(2) 課程單元:「行政程序法」、「刑法專題研究」、「政府資訊公開法」3門課程。
(3) 授課方式:每科課程網路課程(36小時)為主、線上直播面授課程(8小時)為輔。
(4) 招生人數:60人。
(5) 聯絡電話:07-8012008#1208-1212,李小姐。
四、 請鼓勵未來3年具有參加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資格或有意願學習相關課程者報名,參加人員之請假事宜,請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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