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中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函,請各校應依教育基本法規定,落實教育中立原則並強化教師專業自主,請參閱

作者 : 教務組長黃欣怡 發佈日期 : 2025-05-08 發佈者 : 輔導主任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2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0908號書函辦理。
二、 來函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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